【信息时间: 2019-07-29 13:4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住建局】 【打印】 【关闭】 |
根据《关于实施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暂行办法》(苏高新建[2010]80号)、《关于农村动迁居民住房解困政策调整和补充的规定》(苏高新办〔2018〕1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苏州高新区2017年度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费洋燕户经补正材料后,现已审核合格,现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如对申请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家庭具备住房保障的资格。 联系部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2-68750593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506室 邮编:215163 附件: 《苏州高新区2017年度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 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苏州高新区2017年度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