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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1510918/2023-00006
  • 分类:机构主要职能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2026-06-01
  •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统计局主要职能
  • 文 号:
  • 主 题 词:未选择
  • 时效:长期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和管理全区各类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及其他服务业、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实施部门统计工作。

(七)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区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九)落实全区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一)加强和推进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电话:0512-68750992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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