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推进村庄规划省厅备案工作,持续跟进城市人居环境及空间品质提升专项体检、省级生态管控区评估、狮山商圈综合提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
2.根据高新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接全市低空起降点选址布局规划,结合不同场景应用需求,进一步推进全区起降点规划工作。
3.结合高新区实际,配合推进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报批,开展高新区近期规划轨道线站位精细化研究。
4.持续跟进光子产业园启动区等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完成2025-04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果并取得批复。做好高新区2025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及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工作。
5.做好第六批住宅用地成交及第四、五、六批住宅用地合同签订工作,跟踪好2026年第一季度拟上市商品住宅用地前期工作情况;继续加强产业项目用地上市组卷工作,做好产业用地上市准备工作。
6.进一步研究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持续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百日攻坚,推动国际物流通道等征而未供地块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7.持续开展全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安全督导检查及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备战全市森林防火技能竞赛,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灭火暨林长制工作会议;做好林业行政执法、森林资源督查和自然保护地督查相关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8.执行森林植物检疫任务,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陆生野生动物救助救护工作。
9.进一步完善高新区耕地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成果,继续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需求摸底工作。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开展耕地数量摸排工作,开展耕地保护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10.按上级部署细化排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防范应对。
11.做好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做好地籍图编制项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自然资源地籍数据报省报部工作,开展国有部分地籍调查工作。
12.持续推进不动产保交房项目办证、国有资产清查办证、农村集体无证资产补充办证等工作。做好2026年度不动产登记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和开展。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不对应审核”,不断优化不对应审核线上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13.跟踪、推进2025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进度。根据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14.开展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做好新区自来水厂地块收储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