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将开展财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检查为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2014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会计档案保管和管理情况。 三、拟检查单位 苏州金屋置业有限公司 四、检查组人员 李艺嘉、沈 亮、张 文、马盼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将开展财政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次检查为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情况日常监督检查。
2014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会计档案保管和管理情况。
苏州金屋置业有限公司
李艺嘉、沈 亮、张 文、马盼娣。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