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续跟进城市人居环境及空间品质提升专项体检、狮山商圈综合提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
2.协同推进苏州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报批,开展线站位精细化研究,谋划储备片区开发相关前期工作。
3.取得2026年度城市22及村镇2-4批次征地批文,继续做好重点产业项目、2026年度上市地块以及基础设施土地征收工作。
4.做好2026年重大项目保障工作,进一步排摸项目要素保障情况,做好高新区剩余可用地块更新及研究工作。对接2026年经营性用地上市计划,开展2026年四季度上市地块的精细化研究工作。
5.做好2026年第三批住宅用地供后合同签订等后续服务工作,做好2026年9月剩余住宅用地成交工作;持续推进产业用地上市工作,做好10月份产业用地上市准备工作,计划公告产业用地3宗。
6.动态更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收回未用地块处置进展,做好巡查、监督工作。进一步研究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7.开展《苏州高新区森林火灾防治方案(2026-2030)》编制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第17届林业系统森林防火技能竞赛。
8.执行森林植物检疫任务,加强植物检疫复检,继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开展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2026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能竞赛。
9.衔接四类空间划定,按部署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工作。开展现状耕地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结合国土变更调查与外业踏勘厘清耕地未耕类型、具体用途。
10.按部署开展高陡边坡、汇水沟谷、临山首排建筑等地质灾害风险专项调查工作,梳理台账并建立完善山体基础信息清单。
11.开展2026年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做好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省级核查修改工作。继续做好地籍图编制工作,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省检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地籍调查空白区域补充调查。
12.推进不动产国有资产清查办证、农村集体无证资产补充办证工作。推动我区已调查未登记的农房登记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13.做好自然资源部下发2026年上半年新增构筑物图斑核查,推进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做好部历史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持续监管系统涉及问题整改跟踪、举证销号。
14.准备好2025、2026年度土储债项目迎检工作。继续完善企业用地收储实施意见,配合开展市外围储备控规调整、征地报批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