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处、区律师协会、区人民调解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部、省厅、市局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有关工作部署,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抓好落实,并按要求报送实施情况。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司法局
苏州市虎丘区司法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为我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现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及省厅有关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立足全区民营企业壮大发展需要,坚持以扩大公益法律服务覆盖与提升市场化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相结合,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关注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律服务关口前移,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我区民营经济壮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方案,积极与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接,组织律师等深入民营企业实地走访,重点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风险防范化解、排查化解矛盾等四方面开展法治体检,通过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提出依法治企意见和建议。重点排查企业股权结构、税收征缴、家族财富传承、劳动用工、破产重组等重点领域风险,有效防范因产权不清、结构不合理、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带来的潜在危机,提出法律建议消除风险隐患。以“体检报告”的方式将法治体检结果反馈企业负责人和行业协会,并落实跟踪服务。指导推动有关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编制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指南,针对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不同成长特征,提供发展与投资、法人治理、内部管理、市场交易、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产品。
2.开展中小微、困难企业法律帮扶专项活动。鼓励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民营企业集中的产业园区、创业园区为初创期或经营困难期企业提供集中组团式法律服务,规范“一元购”法律服务新业态,支持律师行业针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根据经营状况灵活商定法律服务费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实现全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推动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困难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等提供优先、及时的法律服务。
3.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项活动。引导律师行业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全流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权利创造、管理、实施、转让、许可、交易等环节的保护机制,积极为科技创新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广泛利用微信群、qq群等沟通渠道,为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和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政策提供便捷通道,提升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4.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涉企纠纷排查,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深入推进协会、商会成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企业调解组织能力建设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区律协民商事纠纷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大力度推进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商事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扩大民商事纠纷非诉方式的解决途径。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纠纷快速调解机制,针对中小微企业纠纷涉及的资金少、流动性要求高的特点,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等在诉调对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方面合作,提供高效、快捷的纠纷调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涉企纠纷日常排查、重要节点排查、专项问题排查制度,从民营企业关注、争议集中的热点问题入手,发现苗头隐患,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化解工作。
5.开展助企脱困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围绕企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利用律师担任银行和企业法律顾问的有利条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及时传递银企双方需求信息,协助民营企业运用信贷、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融资渠道,拓宽融资途径。围绕企业债权债务处理问题,将律师提供重大合同、重大债权债务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审查查验等相关服务的勤勉尽责情况纳入日常随机检查清单,督促其依法审慎提出法律意见;律师行业协会应开展针对性业务研讨、培训,引导律师帮助民营企业探索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助力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帮助民营企业清收被拖欠款项,化解民间借贷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围绕企业市场退出问题,与区法院加强协作,牵头组织入选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等筹备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帮助困难民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资本运营、重整和解清算等市场化方式脱困,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挽救企业,减少企业破产清算对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6.开展优化民营企业用工环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开通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等制度,努力实现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失业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优化农民工讨薪等群体性案件服务机制,加强和完善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和运行机制规范,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理性维权,促进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
7.开展民营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推动律师行业对我区涉外民营企业特别是其参与“一带一路”概况、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规则标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等情况加强研究,丰富服务载体,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优化服务产品,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区民营企业发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8.开展“法律进民企”专项活动。认真梳理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编制企业普法宣传材料,组织普法讲师团以“菜单式普法、点单式服务”模式,赴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法律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向企业管理人员推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平台的功能,解读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帮助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提高依法管理、自我维权的知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公平、互利共赢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典型选树和宣传活动,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完善和规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三、具体要求
1.加强动员部署。各司法所、行业协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行业协会会长要具体抓、深入抓。要及时专题研究部署,参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要深入动员,抓紧组织实施,年内要组织专项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切实发挥好作用。
2.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全区律师专业服务能力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具备金融证券、保险、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知识产权保护、涉外与海商海事等丰富从业经验的律师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务管理培训、提供法务管理咨询、企业法律风险评价,并通过走访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针对民营企业在融资管理、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涉法风险进行探索性研究,向全区相关商会、协会及民营企业提供前瞻性指导意见建议。要建立“法企同行”法律服务微信群,安排服务团律师在线解答回复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定期向企业推送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劳动用工等制度,为企业重大经营战略调整提供法律论证,防范经营管理漏洞。
3.健全协调沟通机制。要会同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等部门,进一步扩展法律服务机构和民营企业双方沟通渠道,通过经常性召开座谈会、举办论坛等方式,面对面征询民营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要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民营企业“一窗式办理”服务窗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APP功能应用,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等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4.全面指导督查。各地要按照活动目标任务,结合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求,突出重点难点,加强分类指导,同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日常工作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督促法律服务团队紧贴企业需求和发展实际,着力在“摸实情”“出实策”上下功夫,坚决避免“走过场”。区司法局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分阶段进行通报,协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5.注重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剖析问题不足,每月月底前将数据汇总、典型案例、创新方法、进展情况等书面报送区司法局,重要信息及时上报。2月底前,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促使民营企业了解、支持、主动参与法治体检。要加大宣传力度,密集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发动“新媒体普法联盟”依托微博微信、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加强针对性宣传,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和氛围。各司法所、各相关协会每月总结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汇总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书面报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