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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1415019X/2025-00010
  • 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2025-01-20
  • 名称: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文 号:
  • 主 题 词:报告
  • 时效:有效

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建局在区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制度,提升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内容、敏感信息”等,不断优化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公开消防验收、商品房交付、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信息,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6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04件(办结100件),涉及质量、房产、建管等民生领域。区住建局始终坚持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思想,采取“法律顾问前置、上下协同联办”等方式,不断优化流程、规范答复,申请政府信息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监督管理方面。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层层把关,一案一档,有迹可循,保证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落实。畅通反馈渠道,鼓励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2

0

0

0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0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100

0

0

0

0

0

1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1

0

1

13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区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条款运用上还不够精准,理解上还有偏差;二是对信息公开办理上只局限于办理,与申请人在沟通交流上还不够主动热情。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要针对认知不足、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增强对法条的理解与运用。二是加强法律顾问的作用。要主动利用好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在法条运用、答复内容上提供决策建议,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主动引导群众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条例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参与申请的合法性,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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