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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14151758/2025-00002
  • 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2025-01-19
  • 名称: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文 号:
  • 主 题 词:报告
  • 时效:有效

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苏州高新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 www.snd.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体要求,以及《苏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遵照高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高新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对司法局办理的5项处罚权、5项行政奖励权、给付4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类4项全部予以公示,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条(工作动态活动类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江苏政务服务网、中国苏州高新区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主动公开的信息均不存在任何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要求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滞后现象,导致公众无法及时了解政府工作的进展和政策措施。二、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存在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等问题,影响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理解和利用。

接下来区司法局将努力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以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落实。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清晰、准确、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苏州高新区司法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苏州高新区司法局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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