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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1503566/2025-00001
  • 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5-01-07
  •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
  • 主 题 词:报告
  • 时效:有效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公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nd.gov.cn/)上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687513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国资监管透明度。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累计发布各类工作信息和文件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依法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工作流程,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4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3.监督保障情况。明确由综合管理处负责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维护和更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能够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开展好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加强对处室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严格对照清单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

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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