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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14150675/2026-00001
  • 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2026-01-23
  • 名称:高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
  • 主 题 词:报告
  • 时效:014150675/2025-00010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继续按照高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相关机制建设。坚持将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同步谋划、协同推进,着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区党政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信息公开。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7〕3号)要求,按期公开全区主要流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做好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全本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在对环评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决定后,向社会公开审批决定文件全文。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发布企业污染物监测各项指标信息。主动曝光环境监管信息。按规定公开重特大突发事件、挂牌督办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量

行政许可

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动态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对公众关心的专业性环境数据解读不够充分;三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赖网站,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充分。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优化内部流程,明确信息生成与发布时限,确保及时公开;二是强化数据解读,对空气质量、水质监测等专业报告,以图文、视频等形式通俗解读核心结论与趋势;三是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在巩固网站主阵地基础上,加强“两微一端”运营,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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