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4-11-12 15:2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打印】 【关闭】 |
现对该规划草案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2月1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snd.gov.cn 一、规划范围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辖区的陆域范围,面积约232.37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 三、村庄分类 本次《苏州高新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一般村庄四类。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 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 (二)特色保护类村庄 指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以及具有生态、产业、社会等特色的村庄。 (三)搬迁撤并类村庄 指因生态环境脆弱,或因市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建设影响等需搬迁撤并的村庄。 (四)其他一般村庄 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 四、规划布局 依据村庄分类原则及分类对策,结合苏州高新区现状自然村庄特点和实际,规划将现状191个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25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3个、其他一般村庄59个、搬迁撤并类村庄9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