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2-10-26 11:1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 【打印】 【关闭】 |
为不断提高决策实施质量,加强决策实施成效,及时发现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事项,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和《苏州高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苏高新管〔2014〕203号)有关规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分局对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征地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工作。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就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征地项目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进行公示。 公众对该决策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于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分局用途管制处(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邮编:215163) 二、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514769063@qq.com 附件:南京大学苏州校区西区征地项目勘测定界图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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