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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片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提示函》(苏安办提函〔2026〕年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结合区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夏季高温高湿条件下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提示函》(2026年第13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安全生产提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