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环党组字〔2026〕7号
局机关各科室,苏州市生态环境局驻高新区(虎丘)各事业单位:因人事变动,局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徐明: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苏州高新区(虎丘)生态环境局、苏州高新区(虎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张胜武:副局长兼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太湖地区保护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协调联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政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固废和辐射管理、安全生产和双拥工作。
主持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太湖地区保护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徐明同志分管苏州高新区(虎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废管理与核辐射安全监督站)。
挂钩联系:浒墅关先进制造功能片区
曹裕银: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与农村环境保护及相关资金管理,依法行政(包含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工作)、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化、环境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保科技、ISO14001认证、国际合作、统战、退休干部、共青团,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运维,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国家安全、保密、扶贫、工会等工作,协助徐明同志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分管党总支、污染防治科(分工负责相关工作)、法制宣教科(科技合作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控中心),协助徐明同志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挂钩联系:狮山商务创新功能片区
祝妍华:副局长
负责水、太湖、土壤、重金属等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资金管理,区域环境保护规划、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统计、总量减排、排污许可、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污染防治规划、环保行政审批(包含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管理、长三角一体化、优化营商环境、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考核、妇联等工作。
分管综合业务科(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污染防治科(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挂钩联系:太湖科学城功能片区
特此通知。
中共苏州高新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高新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