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资管理服务中心):
虎丘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25年度区本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财政局关于批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苏高新财〔2026〕55号),现批复你单位2025年度决算。
一、 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5年度期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8.39万元,本年支出128.3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度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8.39万元,本年支出128.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 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你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和义务,自我办批复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二)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