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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要求,建设办公用房、标准厂房(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因此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请各企业注意辨别,特此公告。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