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4-03 15:53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商务局】 【打印】 【关闭】 |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猪肉、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负责全区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做好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参与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事项。负责口岸的协调工作。 (六)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载体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鼓励技术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全区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 (八)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依法初审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配合上级商务部门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区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九)组织协调我区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研究提出推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二)统筹安排全区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对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转化促进中心开展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权责边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区行政审批局。区商务局在区行政审批局行使行政许可权过程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十五)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第四条 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办公室、招商推进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务专项资金。统筹协调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落实上级商务部门制订的商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商务系统的信息调研,牵头起草商务运行情况综合性文稿。推进全区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发区有关商务工作的统计、运行分析和综合评价工作。参与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事项。负责口岸的协调工作。 (三)市场流通处。拟订全区内贸流通发展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工作,促进社区商业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内资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上级商务部门关于市场体系建设、流通业发展、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实施办法。 (四)对外贸易处。拟订全区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指导、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负责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配合上级商务部门做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做好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指导协调对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区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实施贸易救济调查,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区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商务部门关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平贸易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实施办法。 (五)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牵头负责全区服务贸易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服务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负责展会规划、促进和管理。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的转报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促进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电子商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贯彻执行有关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承担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和服务外包平台、载体建设。承担全区电子商务领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投资管理处。指导协调全区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工作。拟订我区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权限范围内协同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开展全区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外资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境外投资(金融业除外)备案的指导和初审工作。指导规范全区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 (七)企业服务处。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牵头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商务条线各类资金申报。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区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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