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3-12 10:31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公文处理、会议会务等工作;建立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区局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编报、新闻宣传以及部门宣传平台的审核、更新和维护等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及各类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人教处。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执业资格;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信用和广告监督管理处。组织实施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的运行管理工作;实施全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全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协调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诚信体系建设。在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组织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广告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广告发布登记、广告监测工作。指导促进公益广告发展工作。 (五)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应用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 (六)质量监督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实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应用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制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组织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开展产品缺陷调查及相关技术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督察工作;承担产品防伪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拟订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含市场实体店、电商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和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负责全区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对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分析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全过程(含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食盐经营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食品经营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全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措施;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特殊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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