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1-03-15 15:56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 【打印】 【关闭】 |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务、政务、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及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的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统战、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负责街道财政、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负责街道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 社会事业和社会事业局: 负责街道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街道退役军人服务和双拥等工作。 (六)建设局(农村工作局) 负责街道规划、建设、人防、水利、山体、房屋征收、项目管理、招投标和农业农村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工作。 (八)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 负责街道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基层政权和自治建设等工作。 (九)集成指挥中心 负责街道集成指挥、数据运用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司法所: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依法治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等基层司法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和群团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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