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10-08 16:2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科技创新局】 【打印】 【关闭】 |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众创空间健康、规范发展,做好众创空间动态化管理,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8〕158号),现开展我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第一批“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 二、考核内容 根据《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运营合同》中的年度指标,对众创空间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考核要求 1、各众创空间按要求填写《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情况表》,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申报单位承诺书、《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情况表》、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每项增加彩色分页便于审核),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g@csibi.cn。 3.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各板块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刚;68243345; 地 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苏州创业园4号楼215室
附件:附件2、2019年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情况表.xlsx 附件1、 申报单位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