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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14-09-28 14:0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9月20日,对浒墅关镇宝安路58号(苏钢家属区)房屋改建实施方式以及《浒墅关镇宝安路58号(苏钢家属区)房屋协议搬迁补偿方案》、《浒墅关镇宝安路58号(苏钢家属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通过中国苏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snd.gov.cn/SND/)并在搬迁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无人对房屋搬迁改建实施方式和方法提出反对意见。
收到1份关于补偿方案的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意见为对生活困难群体的补偿予以倾斜。
二、对意见的处理
生活困难问题可通过其他途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协议搬迁方案、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协议搬迁方案和征收补偿方案的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支付期限均修改为: 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得到安置为止(以书面通知入户时间为准)。
在协议搬迁方案和征收补偿方案的“其他补助费”中均增加一项:对选择货币补偿按规定购买指定商品房(定销商品房)同时全额预付指定商品房(定销商品房)价款的被搬迁人(被征收人),在发出书面入户通知后,以核定购买的标准套型指定商品房(定销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标准另行给予2个月的补贴(每户每月不足900元的,按900元发放)。
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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