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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15-07-31 16:0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优化用地布局和城市形态,根据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规划分局组织编制了《苏州高新区通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现对该规划草案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29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snd.gov.cn 一、规划范围
北起312国道,南至大阳山北麓,东邻浒墅关镇,西至绕城高速,总用地面积14.94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中心城区西北部城市重要发展区域,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工业、居住、商贸、商务、文化和休闲度假产业为发展重点的,具有江南水乡特色和良好人居环境的“宜游宜居宜业的综合性片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人口约7.2万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956.78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06.67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区形成“一心、一轴、三片”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心”:指整个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即活力中心。在充分挖掘、提升老镇现有商业的基础上,结合树山片重塑片区商贸服务核心,设施错位互补,共享共生。
“一轴”: 沿东西向的浒光运河两侧打造的滨水景观风貌轴。
“三区”:北部现代工业物流片区、中部特色商贸居住片区和南部树山生态村片区。
五、综合道路交通规划
(一)、对外交通
1、轨道交通
根据市域轨道交通规划,轨道9号线经通浒路东西向经过规划区。
2、公路
绕城高速公路在规划区西侧经过,并在规划区内设有互通枢纽。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不少于50米生态防护绿带。
3、有轨电车
有轨电车2号线沿通浒路南侧、环阳山西路西侧经过规划区,并于环阳山西路西侧设置有轨电车车辆段基地一处。
(二)、道路系统
规划区内部道路网规划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路网系统。
1、 快速路
通浒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高架部分宽26米,道路两侧各控制不小于15米绿带;
原312国道:道路红线宽度60米,高架部分宽26米,道路两侧各控制不小于20米绿带。
快速路路面建议采用高架与辅道相结合的建设型式。
2、 主干道
规划区主干道网络呈两横四纵的布局,并与外围干道网络良好衔接。“两横”为真北路-真山路、华金路(东西段),“四纵”为苏锡路、东唐路、经二路-中唐路、华金路(南北段)。主干道红线控制宽度30—50米。
3、次干道
规划区次干道呈方格网的布局,与主干道共同形成规划区干路网络系统,以通行机动车交通为主。次干道红线控制宽度16—30米。
4、 支路
支路对主干道、次干道起辅助作用,以承担短距离交通为主,大部分地块的出入口应设置在支路上。支路红线宽度为3—12米。
(三)、慢行系统
以人为本,构建以绿色交通为主体的交通模式。慢行专用道与设施设置充分结合水系、绿地等自然条件,与居民活动相结合,充分考虑通勤、休闲、人际交往等多样化慢行需求。同时优化慢行流线与公交站点、轨道站点、商业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的衔接。步行系统规划设置了亲水休闲步行廊道、公共商业生活步行廊道、登山观赏步行廊道等;非机动车系统规划专门的非机动车行道、休闲道、租赁点等。
六、绿地系统规划
为打造现代化生态园林型水乡城镇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将城镇景观规划和绿地、水网规划相结合,使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互融合,构建网络化、生态化、景观化、本土化的绿地系统。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54.8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7.08%。
七、动态更新主要内容
(一)真山片区
1、为完善区域公共配套设施,真山路北侧地块局部调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2、为满足真山片区及老镇东区幼儿就近就学,真山路北侧地块局部调整新增一所幼儿园;
3、为完善真山公园的休闲配套功能,真山西南侧、华金路北侧局部地块调整为商业及配套用地;
5、在通浒路与312国道交叉口取消原控规匝道,同时因原选址在该地块的有轨二号线车辆段基地取消,因此结合未来实际需要将该处北侧G3广场用地调整为BD(规划预留白地)。
(二)通安老镇片区
1、江安路与苏锡路交叉口处,根据道路实施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相应的该路口以北地块进行微调。
2、江安路以北、经四路地块,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华通路、西唐路交叉口东北侧B1地块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为RB商住混合用地;
4、因老镇供电需求,华金路、苏锡路交叉口东南侧U12供电用地适当扩大。
(三)树山片区
1、根据有轨电车2号线建设需要,在纬六路南、环阳山西路西侧新增有轨电车2号线车辆段用地;同时,因有轨电车沿线配套需要,调整浒光运河人行天桥位置,调整兴贤路北原商业地块为市政及旅游配套用地。
2、环阳山路根据施工图进行线型调整,同时环阳山路西侧和东侧用地也进行相应调整。
3、依据树山旅游发展需要,对部分旅游配套用地进行微调,一是对鸡笼山路线型、花溪水面进行微调;二是对沿线旅游配套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三是为提升树山旅游品牌,将原启龙湖地块调整为旅游配套用地。
附件:用地规_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