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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17-01-25 15:2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苏州高新区东渚镇老(旧)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9日,通过中国苏州高新区网站(http://www.snd.gov.cn/SND/)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及征收现场办公室的公众咨询意见。 二、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对该补偿方案不作修改。
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