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时间: 2026-11-04 16:4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政府】 【打印】 【关闭】 |
|
为主动适应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周边城市开发建设和人口集聚的新形势,更好地服务周边群众,消除基层治理盲区,夯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根基,依据相关规定,拟实施成立通安镇南大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命名)事项。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现将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筹建社区名称 方案一:拟命名为南大社区居民委员会。拟设立社区紧邻南京大学(苏州校区),地域辨识度高,群众认知度强,辖区范围内无重名、同音情况。 方案二:拟命名为龙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本辖区范围内有龙塘港路贯穿,在普陀山路与龙塘港路交叉口设置有有轨电车龙塘港路站,辖区范围内无重名、同音情况。 (二)区域面积及四至范围 南大社区居民委员会(拟命名)辖区面积约2.42平方公里,管辖范围:东至通墅路,南至青城山路、龙塘港路,西至龙潭港,北至龙康路、昆仑山路。 (三)管辖小区及人口户数 辖区目前共有商品房小区6个,包含5个已建成小区、1个在建小区。其中,已建成小区分别为棠前如苑、境逸时代花园、泊印澜庭、翡翠星辰花园、安澜雅静花园;在建小区为芳菲澜院。 (四)办公用房情况 拟在辖区泊印商业广场1幢(西泾湾路500号)设立社区办公场所,场所总建筑面积为3019.23㎡,分布于泊印商业广场1幢一层及六层,能够充分满足社区日常办公、便民服务、党群活动等各项工作开展需求。 (社区区划示意图详见附件1,红色区域为新设立社区区域范围)00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8日),公众对本事项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责任主体或评估实施单位反馈。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 龙 电 话:13914078712 联系人:华霞君 电 话:0512-66074540 2.评估实施单位:苏州赤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彬祺 电 话:0512-67503573 邮 箱:szchilin@foxmail.com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4日 附件1 社区区划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