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苏州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www.snd.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运河路8号,邮编:215011,电话:68251888)。
一、概述
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 2008年开始在苏州高新区网站上进行电子信息公开,截止2010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苏州高新区2010年度共受理区领导信箱来件 701件,《公众监督》957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收支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区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相关部门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区未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少数地区及部门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这些地区及部门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公开的力度不大,工作不扎实不规范,重形式轻内容。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质量,不能闪烁其词,回避矛盾,应付了事。并总结多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经验,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又快又好,使政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