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政府门户网站“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http://www.snd.gov.cn/snd/)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邮编:215163,电话:68251888)。
一、概述
2017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和镇(街道)绩效考核,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73条,其中涉及“机构设置、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行政服务、财政审计、统计数据、住房保障、科技项目管理、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政府采购、公益救助、应急管理、人事信息、计划总结、政策法规解读、信用信息、基层政务信息、土地供应、国土管理、社保就业、社会中介组织、地名普查、双拥工作”等多个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1043条。
2017年,我区重点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公开“公告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府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 努力做到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全面公开、业务办件结果全公开。 2017年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累计办件192862件,网上申报26513件, 行政审批办理进度及结果情况在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动态公开。2017年,全区各部门已认领行政权力事项共4903项,政务服务事项927项,全区不见面事项数777项,报送办件数据916491条,采集电子证照信息15419条,寄递各类证照(批文)15007件,所有数据均按要求做到实时推送、动态展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7年度,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政府)及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和其它渠道,共收到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70件。其中管委会(区政府)本级答复26件。
回复市长信箱288份,回复市公众监督(含咨询、投诉和建议等)421份,回复区公众监督(含咨询、投诉和建议等)2326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2017年度,管委会(区政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因对管委会(区政府)的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人对管委会(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件,均维持了管委会(区政府)的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诉讼3件,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公开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少数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专职的政务公开人员,各单位及乡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政府公开工作培训有待加强;二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政务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措施有待细化和深化,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苏州市委、市政府和区管委会(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高新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性政府的促进作用。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等工作的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