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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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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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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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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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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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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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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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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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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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新(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一次性培养基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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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8号19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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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新(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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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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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购置国产设备培养皿自动分装机1台,转轮除湿机一台,真空包装机2台,同时台湾进口一台贴标机,项目建成后年增产一次性培养基50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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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废水、初用器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总量为1100t/a;纯水制备浓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排放总量为45.78t/a;灭菌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排放总量为13.5t/a,初用器皿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排放总量为0.675t/a。上述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达《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标准后排入浒光运河,预计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经以上防护措施及墙体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全部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满足项目的声环境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地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保证危险废物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使用的液体原辅料均采用桶密封包装,储存量较小,且都置于防泄漏托盘内,原料仓库、实验室均采取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均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储存量较少,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项目位于三楼不存在直接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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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启新(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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