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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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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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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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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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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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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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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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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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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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阀门4万台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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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安杨路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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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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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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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内已建1#、2#、3#车间,不新增占地和土建工程。1#车间扩建前主要进行机加工、清洗、组装和喷涂,本次仅改造喷涂线,保留1条普通链和1个大件喷漆室、1个大件烘干室,新建1个大件烘干室;2#车间不变;3#车间扩建前空置,此次项目增加了机加工、检测、仓库、装配和喷涂线(1条喷涂积放链),并新建P2、P3和P4排气筒,最终全厂年增产阀门4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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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调漆、烘干采用的是“干式过滤+沸石固定床吸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喷漆及清洗喷枪采用的的是“水帘过滤+干式过滤+沸石固定床吸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P1和P3),项目检测和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P2和P4),项目打磨废气和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效率为90%,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5%,分别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P5和P12)。废水:清洗废水经蒸发装置处理后回用,其余不含氮磷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浒东水质净化厂。固废:委外处置,零排放。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达标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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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增产阀门4万台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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