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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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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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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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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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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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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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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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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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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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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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雁荡山路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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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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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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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迎合市场变化,增强市场竞争力,拟总投资4000万元在该厂区购置12条新型挤出线替换现有的12条老挤出线,技改后可增产新能源汽车用塑料制品10000吨,企业购置的新型设备其自动化程度有所提升,不仅减轻了员工工作负担,更有利于加快生产速度,提高生产能力;同时,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用于购置注塑机、红外光谱仪、顶空气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建设配套的工程塑料性能测试项目,测试实验仅服务于公司内部,不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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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挤出、注塑废气处理系统经收集后进入1套TA001“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于DA001排气筒排放;配液、测试废气处理系统经收集后进入1套TA002“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于DA002排气筒排放;计量、搅拌废气处理系统经配套的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TA003)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排放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不含氮磷的冷却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单独排放,生产废水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废水直接排放限值标准,生活污水达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分别接管至科技城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噪声:生产设备经隔声减振降噪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固废: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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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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