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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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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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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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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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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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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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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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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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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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道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增产光伏封装材料二亿二千万平方米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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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新振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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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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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世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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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同时对现有厂房进行平面布置调整,购置光伏胶膜生产线12套,功能性光伏背板生产线6套,流延膜生产线1套及研发等设备,建成后年增产光伏封装材料一亿八千两百五十万平方米。(因市场原因,实际上报产能与发改备案有所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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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1条光伏用太阳能封装膜生产线熔融挤出、流延、造粒回用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6条光伏用网格背板生产线涂料搅拌、丝网印刷、烘烤废气、印刷网版擦洗及配胶房清洗废气经车间整体换风+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沸石转轮+RTO(三室蓄热焚烧炉)”处理后,现有涂布车间清洗废气依托现有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RTO(三室蓄热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12条光伏用太阳能胶膜生产线计量配料、熔融挤出、流延、造粒回用产生的废气,2条光伏太阳能封装膜研发产生的废气,实验室检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满足白荡水质净化厂接管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白荡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纳污河流为京杭运河。噪声: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治理后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对厂区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噪声影响。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进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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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苏州弘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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