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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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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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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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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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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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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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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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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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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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川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50万套汽车智能车载系统面板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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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华金路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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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川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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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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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租赁厂房面积约12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及自动喷涂线,建成后,年增产50万套汽车智能车载系统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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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荡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排放入京杭运河,预计对京杭运河的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和喷漆过程产生的喷漆、调漆、流平、烘干等废气。其中,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喷涂室密闭负压抽风,采用水幕循环漆雾处理系统,经水幕循环预处理的废气,与流平、烘干废气一并汇合,进入涂装废气处理系统(湿式喷淋塔+除雾过滤器+高效吸附低温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P2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级别。项目建成后,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喷涂线等,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并采取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预计经过隔音降噪措施后,基本可使厂界噪声达标,不降低周边声环境的功能级别。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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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古川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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