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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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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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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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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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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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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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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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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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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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增塑剂产品品质及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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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宝安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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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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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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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新购置反应釜、酯化塔、分相罐、冷凝器、储罐等国产设备93台,淘汰现有汽提塔1台利用现有中和泵、过滤泵、返料泵、回收醇泵等设备164台;项目 拟拆除脱盐水及软水站、干煤棚及发电机房、锅炉房的室外设备区,新建原料成品罐区及装卸区,并利用原有的DOP厂房进行技改,丰富增塑剂产品结构。项目建成后,年产DOP10000吨、 DOTP50000吨、TOTM7000吨、TOC5000吨、DINP15000吨、DPHP5000吨、DOA5000吨、DOS3000吨,总产能不变。项目不新增用地,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减少149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少44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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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废气经车间冷冻后与储罐呼吸废气合并至“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综合处理效率90%,最终经现有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增塑剂车间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处理效率约为99%,最终经现有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约为90%,最终经新建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为可行技术指南中的可行技术,废气污染物能够做到连续稳定达标排放。技改后运营期增塑剂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冷却循环弃水、机泵冷却水、增塑剂质检中心废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喷淋废水、增塑剂设备清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实行“分质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厌氧水解-好氧生化工艺”处理达标后,与冷却循环弃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浒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浒东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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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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