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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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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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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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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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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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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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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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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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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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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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1幢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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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瀚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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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青成轩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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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从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2幢一层搬迁至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1幢一层,租赁厂房面积1564.3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磨床、铣床、粉料机以及其他辅助设备,项目塑料粒子外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塑料内饰件产品68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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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通过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理。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收集的颗粒物外售或进行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隔声减震,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界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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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江瀚汽车配件(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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