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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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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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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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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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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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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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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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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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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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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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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气精密箱体及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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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建林路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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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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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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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使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11,450.00平方米,购置冲压机15台,折弯机11台、数控冲床5台、激光切割机5台、立体料库1套等设备,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新能源电气精密箱体结构件约5000套和新能源电气系统集成装配约21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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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15-DA017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喷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13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与点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14排气筒排放,DA013-DA014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DA012排气筒直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500m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废水:项目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防水测试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防水测试废水接管至白荡水质净化厂处置。项目废水量较小,废水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工艺造成冲击负荷,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对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噪声:项目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固废合理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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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气精密箱体及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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