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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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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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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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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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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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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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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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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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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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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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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拉瓦锡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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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泰山路138号2号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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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拉瓦锡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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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杰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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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527m2,进行半导体电子材料技术研发及测试,项目研发过程主要是研发通过怎样的工艺参数操作或者配置可以将物料通过物理混合、溶解、稀释、过滤等操作技术配置成符合半导体行业用专用材料,无研发产品外售,不设置固定式规模化生产设备,研发样品保存一定期限后作为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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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接管至枫桥水质净化厂;纯水制备产生浓水接管至枫桥水质净化厂。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气:项目研发测试实验过程产生无机废气、有机废气,无机废气经通风橱等负压收集后引至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有机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等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研发测试用仪器设备、风机等,噪声源强为65~80dB(A)。项目设备仪器噪声级较低,通过合理设计研发中心平面布局,并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利用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以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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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江苏拉瓦锡芯半导体材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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