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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政务信息 > 环境保护 > 拟审批公示

    2026年10月12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26-10-12 09:3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68753030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希荷传动有限公司生产塑料制品、模具新建项目

    苏州高新区龙景路55号10幢

    苏州希荷传动有限公司

    苏州晓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决定投资1000万元,租赁苏州高新区国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东渚街道龙景路55号10幢已建闲置厂房,建设苏州希荷传动有限公司生产塑料制品、模具新建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形成年产塑料制品30吨、模具500套的能力。   

    (1)废气:项目注塑、试模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干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CNC加工废气由管道收集进入加工中心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碎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进入3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湿磨、放电加工、打标废气产生量极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进行达标处理,尾水排入浒光运河。(3)噪声:①车间平面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②对于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底座设置减振、隔声垫,降低噪声影响;③加强管理,加强对企业操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搞好绿化:厂房围墙采用实心墙,厂区种植绿化带,以美化环境和降噪。(4)固废:废切削液、油泥、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含油废金属屑、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油桶、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金属屑、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料、除尘器集尘、废滤材、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承诺书-苏州希荷传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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