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注册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繁体| 英文版 | 日本語

  • 首页
  • 区域概况
  • 政务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网站导航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有效】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虎府规字〔2021〕1号)


    【信息时间: 2021-09-17 14:3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 【打印】 【关闭】

    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室局,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区党工委2021年第8次会议(十一届区委第130次常委会、十一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虎府规字〔2016〕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相关文件

分享到:
  • 【打印页面】
  •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邮编:215163
电话:0512-68251888   传真:0512-68252677

苏ICP备 10215531号 网站标识码:3205050028 苏公网安备32050502000387号    网站支持IPV6


你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