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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1-09-17 14:3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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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室局,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区党工委2021年第8次会议(十一届区委第130次常委会、十一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30次会议)审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虎府规字〔2016〕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