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6-26 15:45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
为进一步保障高新区的饮食安全,全力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市场环境,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2019年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区食安委联合区城管局、区城乡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发布2019年第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公告为本年度第九期高新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内,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脂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等23大类食品,共计34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样品合格335批,不合格13批。 具体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高新区通安真荣中式快餐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梦镭重庆小面店使用的大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李小兵沙县小吃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刘其军小吃店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雷雨东北菜馆使用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周作荣饭店使用的小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马伟兰州牛肉拉面店使用的大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通安许纯雷饭店使用的大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常旭(食品摊贩)销售的馍检出硫酸铝钾(干样品,以Al计)33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销售的韭菜饼检出硫酸铝钾(干样品,以Al计)273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黄健健(食品摊贩)销售的油条检出硫酸铝钾(干样品,以Al计)651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刘尊朋(食品摊贩)销售的馅饼检出硫酸铝钾(干样品,以Al计)409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抽检单位为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东北情菜馆使用的长方碟(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苏州泰事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韩味料理店使用的圆盘(餐具)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苏州泰事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经贸技术学院第一食堂使用的重庆鱼酸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17 g/kg,标准规定为≤0.1 g/kg。抽检单位为苏州泰事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苏馨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黄花菜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3.58 g/kg,标准规定为≤0.2 g/kg。抽检单位为苏州泰事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邢春芳销售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962.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抽检单位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三、不合项目说明 (一)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三)二氧化硫残留量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有关单位已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如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第9期)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九期).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