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12-30 09:1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
为进一步保障高新区的饮食安全,全力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市场环境,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2019年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区食安委联合区城管局、区城乡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发布2019年第1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公告为本年度第15期高新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内,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脂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等25大类食品,共计5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样品合格512批,不合格3批。 具体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市场胡雅芹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48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抽检单位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苏州高新区横塘农贸市场包九子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值为58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抽检单位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苏州高新区横塘农贸市场曹兰弟水产摊销售的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检测值为4.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抽检单位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不合项目说明 (一)恩诺沙星 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含4-喹诺酮基本结构的抗菌兽药,主要包括恩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等,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喹诺酮类药物若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大剂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肝损害。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 (二)呋喃西林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有关单位已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如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汇总(第15期)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5期汇总(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