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2-28 15:3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
依据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意见书(虎检检建受﹝2019﹞32050500011号),2月27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苏州市长江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开展行政约谈,要求市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营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完善农副产品追溯管理体系。督促市场管理方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市场整体管理水平。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需要,长江路批发市场仍在开展经营活动。从春节开始,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长江路批发市场等区内农贸市场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严厉打击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管理方表示,将对照问题严格落实市场及场内经营户主体责任,提高农副产品检测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外来经营者的监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