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2-01-26 16: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部署,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苏州高新区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安排,区食安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乡发展局等成员单位发布2022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公告为本年度第2期高新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食品210批次,将节日热销的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个食品大类的15个食品细类作为重点抽检对象,发现不合格样品5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61%。其中,保健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共抽检93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农产品抽检117批次、合格率为95.72%。 具体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水产制品抽检发现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蔬菜制品抽检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甲拌磷和倍硫磷。 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违禁使用农药,不按规定浓度施用,随意加大用量、增加施用次数,或施用农药后未按规定的安全间隔期采收,往往提前采收。 三、不合格食品处理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不合格产品所属板块分局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封存、暂停生产和经营、及时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目前,相关案件已办结完毕。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力,确保广大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一是及时公开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让广大消费者实时掌握食品安全情况;二是督促各板块所属分局加快案件查办,及时公布处置结果;三是检管结合,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倒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春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 1.食品采购要注意 选购食品应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食品采购做到“四查四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四查冷链进口食品“四证一码一报告”(入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消毒证明、江苏冷链溯源码、核酸检测报告),注意不要采购没有来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2.网络订餐要注意 选择配送距离较短,网络交易平台公示证照信息、食品安全信息、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齐全的实体店的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要注意留存好消费票据、网络订餐及支付截图等相关凭证。 3.家庭聚餐要注意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食物储存时要生熟、荤素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 4.特殊人群要注意 老年人、儿童消化系统功能较弱,应选用容易消化的食物,尤其是要注意规律饮食、营养平衡。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应以清淡为主,多吃蔬菜水果,不吃过于油腻的食物。同时,建议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均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注意 消费者在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凭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