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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高新区春季踏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公告与消费提示(2026年第5期)


    【信息时间: 2026-04-03 09:12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 【关闭】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我局积极开展抽检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我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采取现场抽样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样品30批次,其中合格30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温馨提示

    春意渐浓万物新,食安守护伴您行。近日,青团、糕点、酱汁肉等传统食品迎来消费高峰,家庭聚餐、户外活动增多。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心、过得舒心,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食品选购需留心,正规渠道保安全

    购买青团、酱汁肉等时令食品,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洁净的商超、烘焙店,避免购买无标识、来源不明的散装食品。选购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青团等糯米制品若需冷藏保存,请确认商家是否按条件存放。对于现场制售的食品,要留意其外观、气味,避免购买颜色异常鲜艳或有酸败味的产品。

    二、家庭烹饪重细节,科学食用更安心

    家庭制作青团、春笋、香椿等时令菜肴,要确保食材新鲜,加工前充分清洗浸泡或焯水。青团主要由糯米制成,馅料多高糖高油,质地黏腻,老人、儿童及肠胃功能较弱者应细嚼慢咽、适量食用,防止消化不良或噎食。自制青团如需保存,应密封冷藏,并在2—3天内尽快吃完。

    三、家庭聚餐重搭配,剩菜剩饭妥处理

    家庭聚餐菜肴丰盛,建议按需备餐,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如有剩余,应尽快分装冷藏,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存放。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尤其是肉类、海鲜等易腐食品。凉菜、沙拉等冷食不宜隔餐食用,避免细菌滋生引发肠胃不适。亲友相聚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避免暴饮暴食,呵护肠胃健康。

    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相关发票、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苏州高新区2026年春季踏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信息汇总(2026年度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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