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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苏州市“331”督察组第二小组王志军组长带队,现场督察综保区“331”专项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综保办吴立华主任、王奇学副主任及综保区“331”整治隐患专项行动小组成员陪同检查。 督察组首先对苏州中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宝供物流有限公司等物流仓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电动叉车停放充电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随后督察组与综保区管理办就“331”整治开展工作进行了工作指导,督察组要求综保区继续按照市、区两级“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规定,强化物流仓储企业电动叉车安全管理,研究推广电动叉车电瓶室外充电的可行性;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强特殊监管区企业使用危化品安全管理等措施;加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严开展督促检查,巩固整治火灾隐患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