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8-07 16:3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事业局】 【打印】 【关闭】 |
7月30号上午,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新制定的《区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各业务条线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细化和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分管局长召开了《办法》实施后首次季度工作例会,六个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小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小组、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小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小组、疫苗管理和接种安全工作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的副组长分别汇报了二季度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共查见各类安全隐患或问题共55条,目前在落实整改中;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分管领导分别汇报了二季度各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情况。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达了《区党政办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高新办【2020】126号和苏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健应急【2020】17号文件精神,解读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止时间(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同时通报了苏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要求各机构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