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高新办〔2017〕97号
各室、局,浒墅关经开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城管委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根据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现制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发布的信息,都须报送至“中国苏州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政务信息”栏目。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目标 |
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一)加强预期引导,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
及时公布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 |
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
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及时传达政策意图,加强深入解读,主动回应关切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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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 |
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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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中央、省和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 |
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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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
围绕国家、省和市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做好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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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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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及时公布年度区重大项目,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
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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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PPP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填报信息,促进入库PPP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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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政务公开助力重大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区权力清单标准化,全面实现“三级四同”,进行动态调整,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通过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年内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各级政府要汇总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及时推广“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三级四同”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不见面清单”和“见一次面清单”,年底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年内建成统一的身份认证、公共支付和电子证照平台。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区编办、区党政办、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六)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按月公开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
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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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政务公开助力重大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信息公开 |
做好农业经济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等信息,及时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段农业生产指导信息,发布重要农产品面积、产量、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加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等促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布解读力度。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农业扶持政策、工作动态和产销对接信息。对接返乡下乡人员进行创业创新,公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
区城乡发展局负责牵头落实 |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
逐步建立政府债务举借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做到政府债务收支与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执行。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余额、政府债券等有关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各地各部门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在区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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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供需结构优化升级 |
(九)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
围绕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试点、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及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等,加大支持政策及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等公开力度,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支持、服务、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制定并公开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在资金安排、下达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有关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十)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 |
每半年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分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情况、限额以上规模企业发展情况、重点商品零售情况。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分季度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年内公开社会群众关注的农资、消费品等专项行动信息不少于5个,重点公开质量违法案件信息、缺陷产品召回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等。加大网络市场监管,推送网络市场监管协同治理信息公开。做好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发布电信、金融、旅游、住宅装修、品牌消费集聚区等重点领域和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信息。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加强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信息发布。 |
区商务局(招商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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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保障和改善 |
(十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织开展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和低收入家庭与人口的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决算、公告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适时开展扶贫第三方评估,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范围,突出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对救助政策、工作规程、对象人数、补助标准、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定期公开,强化社区(自然村、组)一级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制度。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公开灾害应急救助、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对接全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根据省统一功能部署,统一归集和对外公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绩效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等。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
区城乡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十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水平,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完善省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和配套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公布媒体监督电话及省市级河长办投诉举报电话,增强公众监督力度。定期公开河道治理保护情况 |
区环保局、区城乡发展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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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保障和改善 |
(十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
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改薄情况及督导报告发布。严格落实财务信息公开要求,大力提升教育建议提案公开水平。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
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认真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公开工作,利用“互联网+”,把传统预约渠道与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预约渠道相融合,加强网络号源管理公开工作,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定期向社会公开三级医院14个单病种主要医疗服务信息。进一步做好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
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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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每周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及时转载国家和省、市每季度公布的药品质量公告、违法广告公告、产品召回、暂停销售、收回或撤销证书等信息。用好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科普宣教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推动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逐步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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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风险防范和市场稳定 |
(十五)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
做好中央、省及市、区金融改革发展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针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重点群体,以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
(十六)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
按照国家、省和市统一布置安排,做好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因地制宜做好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跟踪关注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运行动态,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房地产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及专项督查活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棚改政策,及时公开棚改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公开安置住房建设信息和分配情况。做好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建设进度情况公开工作,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相关项目和实施进度。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信息,加快融入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
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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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
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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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十八)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分类的通知》(苏府办〔2017〕5号),切实把“五公开”纳入到办文程序中 |
区政府(管委会)、各地各部门 |
积极推进把“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中,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各地各部门要于2017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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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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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十九)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
各地各部门负责同志年内对政策解读工作至少进行1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一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本地、本部门政策解读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
区政府(管委会)、各地各部门 |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17〕26号),切实落实“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主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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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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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二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适应互联网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加快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
区政府(管委会)、各地 各部门 |
进一步提升省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能力和水平,加大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的力度,力争到今年底,通过互联网渠道受理的诉求占比明显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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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利用融媒体平台,变政府信息的静态展示为主动推送,要加强融媒体平台的开发、建设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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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受理系统,畅通网上服务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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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统一部署,年底前,区政府(管委会)和全区各个有依申请公开职级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部署使用“苏州市依申请公开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依申请公开、由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息的全市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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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
(二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管委会(区政府)要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办公室是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要指定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
区政府(管委会)、各地 各部门 |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下半年积极组织区政府和各地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全市范围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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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机制。党政办公室将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建立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