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2-10-13 14:0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打印】 【关闭】 |
高新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多方面优化审批监管效能,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一是建立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审批与监管联动工作,研究解决审批与监管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参会成员,必要时邀请相关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二是建立审管联动事项清单梳理机制。依据现行的权责清单,对照相对集中许可改革的划转事项,梳理出全区审管联动事项清单,明确审管联动工作的部门,各部门需确定具体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并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建立审管信息双向推送机制。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通过审批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相互推送审批和监管信息,实现审管信息共享。审管推送信息实行“短信提醒”制,信息一经推送即时向接收人员发送短信提醒,接收人员需在平台中完成认领签收。四是建立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理衔接机制。审批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时将审批信息及承诺材料信息推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的监管,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事项,监管部门应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将当事人不能兑现承诺的监管信息推送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根据监管部门推送的监管信息,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推送至监管部门。五是建立行政审批踏勘评审配合机制。根据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实际情况,划转事项踏勘评审分为独立踏勘评审、联合踏勘评审两种形式。独立踏勘评审由审批部门独立组织实施;联合踏勘评审由审批部门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参与实施。六是建立业务沟通函询机制。审批部门、监管部门业务沟通可采取函询方式,对存在疑问的行业规划、政策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标准等进行沟通咨询,受询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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