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11-15 10:1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十八大以来我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有效推动苏州高新区规划分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质量不断提高,维护依法行政良好形象,高新区规划分局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确保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有效进行。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畅通行政救济途径,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局长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组织研究,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局长统筹协调,并派专人协助办理,抓好答复举证和出庭应诉工作。 二是引入第三方服务,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质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常年聘请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规范推进法律事务工作,在行政许可、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大涉法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咨询和尊重法律顾问的意见,通过常态化的法律咨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利用网络学法平台和推进专家讲学、干部领学的方式,加大通用法律和规划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经常性的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时刻提醒工作人员警钟长鸣,确保每项行政许可都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同时,积极组织“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查漏补缺加以改进。 四是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坚持做好规划项目批前、批后公示工作,增强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交流,确保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注重源头化解。通过对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深入研究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个案解剖,找出共性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批前、批后公示,注重群众意见采纳,着力打造“阳光规划”,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审批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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