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8-11-21 13:28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党政办】 【打印】 【关闭】 |
11月20日上午,苏州高新区召开2018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及领导批示情况通报会。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法规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区建法办组织。 根据市建法办部署,高新区认真开展年度执法督查活动,年初制定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8月中旬至9月,区法制办组成督查组,陆续赴全区21家执法单位开展实地督查调研,形成《关于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调研情况通报》。同时向区工委管委会提交《关于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督查调研情况的汇报》。区分管领导邢文龙专门作出批示:“请区法制办会区编办在机构改革方案中统筹考虑,以利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执法水平”。区工委书记吴新明批示“同意”。 为落实批示要求,区法制办立即会同区编办进行会商,形成以下意见:一是要求相关部门在此轮机构改革中,制定本部门“三定”草案时统筹考虑,强化法规处室职能。执法量大、执法任务重的部门独立设置法规处室。挂牌设置法规处的部门,在挂牌处室设专职副处长一名,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将机关借用的事业在编人员回归一线执法队伍。仍有空余编制的部门充分使用现有人员编制,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对人员编制进行满编使用。 除上述内容外,会议还就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配备、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等要求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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