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19-04-16 16:10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教育局】 【打印】 【关闭】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党政办公室2019年3月14日印发了《区党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高新区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班集体建设的指导者、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是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骨干,是沟通家长和社区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区中小学班主任有近一千五百名,以年轻教师为主。班主任职责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最紧迫的任务。班主任工作负担问题、岗位意愿问题、素养和技能提升问题、尊重班主任工作的氛围问题等不断呈现,加强和改进班主任激励机制刻不容缓。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19〕19号)精神,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高新区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区党政办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高新区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二、重要意义 《若干意见(试行)》根据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推进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体现了中央提出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中最紧迫的领域”的要求,体现了对班主任这一特殊重要群体的肯定,也体现了精准激励的要求。《若干意见(试行)》结合我区班主任的工作现状,全方位加强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将大大调动全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班主任的荣誉感、成就感。《若干意见(试行)》借鉴各地的做法、措施,整体推进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有利于改变原各校班主任考核激励机制做法不同、措施零星、力度不一,普遍缺乏系统性、有效性的状态,有力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促进班级管理水平,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三、政策依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要求:“要完善班主任的奖励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优秀班主任的表彰奖励纳入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体系之中,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德育队伍人员培养选拔,优化德育队伍结构,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要求:“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四、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试行)》从专业成长、岗位待遇、职业幸福三个方面进行部署,全面关注到班主任队伍发展,共提出十一条具体措施。即:一是完善中小学班主任专业培训体系。二是搭建中小学班主任交流展示平台。三是建设中小学班主任学习、研究共同体。四是增设班主任年限奖励。五是加强班主任考核奖励。六是颁发班主任功勋纪念杯。七是评选市(区)级优秀班主任。八是设立年度最佳班主任奖。九是成立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十是建立班主任文化节。十一是加大优秀班主任宣传激励力度。 五、基本原则 《若干意见(试行)》制定的基本原则,一是目标激励原则,通过搭建成长平台,激励更多教师尤其是优秀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二是责任激励原则,通过考核奖励机制,引导班主任珍惜荣誉,尽心尽职做好班级管理,服务学生成长;三是情感激励原则,通过全面营造尊重班主任、关心班主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政策激励原则,切实提高班主任待遇,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解除班主任的后顾之忧。 六、涉及范围和操作要点 《若干意见(试行)》覆盖范围为全区中小学校。具体操作层面: 第一部分“高度重视班主任业务素养,为班主任专业成长提供更有效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落实班主任培训的体系化、信息化、双师化和人本化,确保班主任交流展示平台的丰富性、开放性、常态性和引领性,强化班主任学习研究共同体的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和成长力。 第二部分“切实提高班主任岗位待遇,使班主任考核成效发挥更积极作用”,各直属中学及各镇(街道)小学按《苏州高新区教育局中小学校班主任奖励考评办法》,奖励对象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班主任,每个建制班设班主任一名。针对班主任工作年限奖,共分“5年以下”“5-9年”“10-14年”“15-19年”“20-24年”“25-29年”“30年以上”七级,津贴逐级递增,重点奖励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针对优秀班主任奖,每年对考核为优秀的老师给予一次性奖励,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量的15%。 第三部分“有效提升班主任职业幸福感,让班主任职业生涯发展获得更有效保障”,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做好班主任功勋纪念杯制作的艺术感、颁发的仪式感,每年坚持,常态推进(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提供的纪念杯的基础模型和文字,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制作和发放);保障好优秀班主任评选的梯队度、晋升的优先度,以评促建,常态推进;落实好名师工作室定位的战略性、工作的有效性,名师带动,常态推进;引领好各校班主任文化节设计的温馨感、过程的轻松感,营造氛围,常态推进;督查好年度班主任奖评选的公平性、榜样的示范性,尊崇荣誉,常态推进。 七、解读建议 一是忌“偏”。《若干意见(试行)》的重点是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愿意担任班主任,让班主任真正感受专业的滋养、待遇的提高、职业的幸福。眼里无“人”、心中无“度”的简单执行相关措施会增加负担。对《若干意见(试行)》解读应重营造氛围,重情感沟通,重真心传递。 二是忌“空”。《若干意见(试行)》的关键是常态化有效落实十一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班主任的业务水平、岗位待遇和职业幸福。要杜绝执行过程中出现“空架子”“空白点”现象,确保覆盖全体中小学班主任,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能敷衍应对、流于形式。 三是忌“泛”。《若干意见(试行)》鼓励各校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实施相关措施,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形成校本特色;鼓励各校与时俱进,根据时代要求,深入了解一线班主任需求,及时总结成功做法,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探索班主任激励机制的持续长效发展。 附件:苏高新办〔2019〕35号区党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高新区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