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2020-04-16 16:54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科技创新局】 【打印】 【关闭】 |
一、制定背景 苏州高新区是全国最早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工作,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的地区之一。2010年起,科创局先后起草制定了《苏州高新区科技保险补贴企业保费的实施办法》、《苏州高新区加快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办法》、《苏州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实施办法》、《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专项政策。经过近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各项政策办法在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科技创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次制定《苏州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创新的实施办法》,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和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最新《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二是现行科技金融政策出台时间较长,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现状发展需求,需要及时调整,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竞争力。三是目前区内科技金融相关政策较多、较散,科技和经发条线均有涉及。需借鉴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区做法,对现有各专项政策整合、梳理、调整,制定一项关于科技和金融结合的“索引式”政策,更便于企业了解和掌握我区科技金融政策总体情况。 二、起草思路和主要内容 本办法由科创局和经发委共同参与草拟制定,整合了科创条线和经发条线科技金融相关政策。 办法学习借鉴了苏州市《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的实施办法》思路,将科技、经发条线关于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梳理、调整和完善,形成一项围绕企业成长路径为主线,涵盖天使投资、创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投融资服务等具有“索引”功能的总体政策,能够帮助企业更清楚、全面了解我区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情况,进一步推动科技和金融资源的集聚和融合。 办法的支持方式包括设立1、天使投资引导资金2、区产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3、区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4、区“高新贷”风险补偿池5、区金融保险集聚区专项资金6、区科技贷款、科技保险奖补资金,同时明确了各项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其中2、4、5项资金及相关政策由经发委管理和解释,1、3、6项资金及相关政策由科创局管理和解释。 办法将配套相关实施细则,具体操作按照相关实施细则及申报通知实行。 三、周边政策对比 与苏州工业园区政策相比,调整后的政策在天使投资、保费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总体支持力度相当,部分内容支持力度高于园区(如园区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低于我区最高30万元)。 四、资金预算调整 调整后的办法涉及科创局资金部分,预计总体增加预算500万元(天使投资增加200万,贷款贴息增加300万)。
附件:55发文正式稿.doc |